“十三五”质检事业发展规划发布

2016-08-01 00:00:00

“十三五”质检事业发展规划发布


  7月11日,质检总局发布《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了推进质量强国战略的顶层设计方案,描绘了质检事业改革发展的宏伟蓝图。在质检“十三五”规划中多次提到计量的重要作用,由于《规划》内容较长,整理了计量相关部分和目录供大家参阅。

   一、“十三五”发展目标
   ――质量强国建设加速推进。质量强国战略深入人心,企业抓质量的主动性充分激发,质量诚信体系和统一的检验检测认证市场初步形成,国家质量技术基础运行保障体系初步建成,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劳动者质量素质普遍提高,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得到弘扬,社会共治的质量工作格局稳步加强,质量研究广泛深入开展,先进质量文化发扬光大。
   ――质量总体水平进一步提升。“中国制造”的质量信誉在国际市场大幅提高,培育一批拥有国际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形成一批品牌形象突出、服务平台完备、质量水平一流的产业集群。质量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作用凸显,主要产品标准和质量进一步提升,基本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质量满意度明显提高。
   ――服务发展成效更加突出。服务经济结构调整更加有力,服务全方位开放战略更加主动,服务外交外贸大局更加有为,服务区域发展战略更加自觉,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以及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有效。国家质量技术基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更加凸显,计量科技基础更加坚实,标准实施效益明显增强,认证认可国际互认步伐加快,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改革有序推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布局全面优化。
   ――质检工作体系更加完善。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内涵更加丰富,法治质检、科技质检、和谐质检建设更有成效,“人民质检、质检为民”的核心价值观充分彰显,质检业务互联互通、整合融合不断推进,质检理论体系、制度体系、技术体系和工作机制更加成熟,具有中国特色的质检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

   二、有效提升服务发展水平
   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地方发展需求,充分发挥质检职能作用,积极服务优化结构、增强动力、对外开放、区域协调,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发挥质检技术优势,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加工标准,实施农产品安全标准化工程和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提升工程,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助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服务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助推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发展。推动自愿性产品认证,大力开展网络安全、节能、低碳、环保、新能源、智能网联、机器人等重点新兴领域,以及养生保健服务、养老服务、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良好农业规范、能源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测量管理体系等产品、服务和管理体系认证,为推动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政府创新治理提供技术支撑。促进计量测试服务向过程计量、系统计量和嵌入式计量转变,助推提质增效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推进标准、计量国际互认和量值国际等效,推动高铁、机械设备、第三代核电技术及装备等“走出去”。加强化解产能过剩标准化支撑、新材料产业等新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发挥标准的技术支撑作用、生产许可证的政策约束作用、执法检查的威慑作用,大力服务“去产能”和有效处置“僵尸企业”。推动特种设备产品标准与国际互认,引导企业通过标准自我声明等方式提供高于国家标准要求的特种设备产品与服务,促进特种设备产业提质增效。建立和完善服务认证制度,推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在服务业中的应用,提升传统服务业质量和水平,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完善设备监理制度,推进设备监理行业规范发展。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质量技术服务示范工程,建设一批服务示范点。
   助推“一带一路”建设。全面对接和服务“一带一路”战略,充分发挥质检部门的职能优势,畅通“一带一路”经济走廊,推动构建沿线大通关合作机制。落实《“一带一路”检验检疫合作重庆声明》《“一带一路”食品安全合作联合声明》《共同推动认证认可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愿景与行动》等文件,加强与沿线国家开展产品质量安全、疫病疫情防控信息通报、传染病及其媒介物控制、动植物检疫援助等方面合作,强化风险数据收集,建立完整的风险分析评估体系,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沟通协商机制,提升务实合作水平。落实标准、认证认可服务“一带一路”工作部署,制定实施《“一带一路”计量合作愿景与行动》,创新CCC入境监管模式,以海湾国家、上合组织等国家为重点,加强与沿线国家在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方面的双多边合作。实施跨境经济合作区检验检疫分线管理,优化检验检疫口岸查验流程,推进沿线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境外贸易合作区建设。助推中欧、中亚国际货运班列扩量增效,缩短准入许可时限,简化备案审批手续。加快“一带一路”有关国家食品农产品和相关企业准入进程,采取便利化措施,扩大我国资源短缺和急需的食品农产品进口,支持进口农产品落地深加工等产业升级。
   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实施绿色制造标准化提升工程和百项能效标准推进工程,制修订节能节水、低碳环保、绿色产品、资源循环利用等标准,实现重点行业、设备节能标准全覆盖。建立能源资源计量数据监测、分析系统,完善能源资源计量体系,提升能源资源计量技术服务能力。完善节能低碳认证认可体系,推进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加大能效标识监督检查力度,提升服务节能减排、循环经济以及大气污染、废水、固废防治等领域的能力。健全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法规标准体系,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加快落后燃煤锅炉的淘汰和升级改造,提高燃煤技术标准,加强锅炉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实现锅炉实际运行效率提升5个百分点。建立典型换热器和热交换系统评价方法,推广高效节能技术。

   三、夯实国家质量技术基础
   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是质量工作的根基,四者之间具有紧密的内在逻辑关系,构成了科学严谨的技术链条。大力实施国家质量技术基础建设工程,加快推进计量、标准、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的融合发展,推动形成质检质量技术基础合力,提高整体水平,为质检事业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强化计量基础地位。紧紧抓住以量子技术为基础的国际单位制变革历史机遇,加强计量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推进新一代高准确度、高稳定性量子计量基准等基础前沿领域研究,加强新领域计量基标准和标准物质研究研制,加快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突出国家计量基标准战略资源地位,科学规划国家量值传递溯源体系,统筹国家计量基准和计量标准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升级换代和科学布局。建立先进、统一、权威的国家时间频率体系。加强计量监管体系建设,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构建国家计量科技创新体系、产业计量测试体系和区域计量支撑体系,开展重大计量科技攻关和合作研究,按照全产业链、全量传链、全生命周期和产业前瞻性计量技术研究的思路,加强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积极融入国家产业新体系构建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计量科技创新实验基地建设,建成一批符合新领域、新业态发展需要的计量实验室。加强军民统筹计量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军民协调、协同高效、系统完备的计量军民融合发展体系。突破一批基础前沿、实用新型和关键测试技术,推动过程计量、系统计量和嵌入式计量发展进程。提升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研发一批自主可控的计量器具和测量设备。实施计量国际化战略,深度参与国际计量体系建设和国际规则制定,积极推动国际计量互认,提升我国的国际计量互认水平。
   加快标准化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实施标准强国战略,突出标准化工作在国家创新中的地位。整合精简强制性标准,优化完善推荐性标准,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放开搞活企业标准,构建由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和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共同构成的新型标准体系。健全标准研制、应用与国际化的技术支撑体系,夯实标准化工作基础,推进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发展壮大一批专业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的标准化科研机构,加强标准化人才培养。完善标准样品管理规章制度,加强标准样品的研制、管理和应用推广,提升标准样品的使用率。加大标准实施监督和评估力度,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价。加快军民标准通用化建设,完善军民标准融合体制机制。实施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提高重点领域产品标准水平。建立全国统一的标准信息网络平台,加快培育标准化服务业,建立完善标准化服务体系,提升标准化服务能力。发挥我国作为相关国际组织主席国作用,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治理,提升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质量,推动我国自主优势技术标准成为国际标准。
   完善认证认可体系。加强认证认可制度建设,强化认证认可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统一管理、共同实施”的工作机制。加快建立政府、行业、用户等多层次对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的采信机制。建立健全认证认可服务业统计制度,进一步完善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体系,继续深化认证机构资质准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进出口食品注册备案等制度创新。加强认证认可创新驱动能力建设,鼓励自主创新、协同创新和集成创新,攻克一批认证认可评价关键技术,推动自主研发、原始创新的认证认可项目占比提升。进一步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推进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改革,优化认证单元。完善国家统一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加强国家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建设。鼓励取得国家认证认可资质的认证机构对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开展审核认证活动。支持将追溯管理纳入质量管理体系,探索建立追溯体系专门认证制度。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增强复合型服务能力,加快发展自愿性产品认证工作,实现多领域、多层次、多元化健康有序发展,促进我国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做大做强,提升品牌国际竞争力。加强市场监管,提高监管效能,提升认证认可社会公信力。深度参与认证认可国际标准规则制定和互认体系建设,全方位提升我国认证认可国际影响力,实现整体迈入认证认可强国行列的战略目标。
   加强检验检测技术能力建设。落实全国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改革总体部署,建立定位明晰、治理完善、监管有力的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检验检测技术联盟和集聚区建设,强化“一带一路”核心区产业基地工业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基地建设,弥补空白地带,突破薄弱环节,加强共性检验检测技术和仪器装备开放发展,形成布局合理、实力雄厚、公正可信的检验检测服务体系,打造一批检验检测认证知名品牌。鼓励国有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构建内部创业机制,激发国有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活力。推进基层检测技术机构发展,提升口岸检验检疫技术保障能力。夯实检验检测技术基础,结合“第三方检验检测综合科技服务平台研发与示范应用”等项目建设,推进检验检测认证行业与“互联网+”的结合。

   四、全面深化质检改革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要求和总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规划部署,积极推进质检系统各项改革,建立全过程、高效率、可核实的改革落实机制,确保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
   构建质检事业发展新体制。全面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与我国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相适应的“大质量”管理体制框架。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质量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检验检疫监管体制改革、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改革、标准化工作改革、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等。做好质监事权划分工作,明确职责权限,支持改革试验区域的质监工作创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结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加快直属系统检验检疫类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快组织机构代码工作职能转变,重点围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加强码段资源管理、数据核查,推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库的建设、运行和应用。深入推进纤维检验体制机制改革,重点加大非棉领域改革发展力度。遵循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原则,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进一步强化业务综合、风险管理、缺陷召回、技术性贸易措施、政策研究等工作,不断完善行政运行机制。稳步推进业务主管单位为质检总局的协学会与行政单位脱钩试点工作。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取消审批项目,最大限度下放审批权限,最大限度优化审批流程,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进一步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和子项,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试点,强化审批流程监督,主动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实施和结果,提高行政效能。加强网上办事大厅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推行覆盖全事项的网上审批,实现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优化调整各种强制性管理目录,合理划分单元,并制定目录调整的程序性规定。深化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依法减少许可种类,下放许可权限,构建“市场配置资源、企业承担主责、政府依法监督、社会质量共治”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管体系,增强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改造提升传统比较优势,加快培育新的发展动能。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许可收费,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许可收费、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在全系统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建设,实行动态管理,做到职责法定,权责统一。积极推动统一市场质量准入规则,打破市场垄断和地方保护,营造企业优质产品畅通无阻、脱颖而出的市场环境。
   加强“互联网+质检”建设。围绕国家“互联网+”行动计划,加强质检信息化建设,通过构建大机制、搭建大平台、整合大数据,加快实现质检业务互联互通。完善信息化工作机制,加强集中统一管理,强化总体规划和顶层设计,建立健全信息化相关重点工程项目立项、建设、应用、运维等规章制度和专家咨询制度。推动质检业务与信息化深度融合,落实“互联网+质检”行动计划,实施“智慧口岸”“智慧质检”等工程,搭建质检云计算“大平台”,按中央要求稳步推进总局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建立质检信息资源标准体系和信息共享机制,完善质检信息化标准体系,制定数据交换标准和接口规范,加快推动质检系统内部信息资源的归集与共享,推进与中央和地方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互换,合理适度向社会开放质检数据信息。加强质检大数据开发利用,进一步拓展数据、信息采集渠道,针对重点业务领域开展数据挖掘、风险管理、决策支持等大数据应用相关工作。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保障体系,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强化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五、加强质检工作体系建设
   加强法治质检、科技质检、和谐质检建设,进一步完善质检工作体系,提升工作水平,推动质量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
   完善质检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检,大力开展质量促进法、消费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立法研究,全力推进标准化法、计量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等修法工作,配合做好电子商务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制修订。
   推进科技创新。构建开放式创新体系,支持国家质创空间、“互联网+科技服务平台”等新型众创空间发展。加强质检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进质检科技成果转化。组织申报国家科技计划,启动实施“国家质量基础的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项(NQI专项),积极申报国家科技奖励,培养高层次人才,建立和完善国家“大质检”科技成果评价体系。整合社会资源开展质检科技协同创新。加强国家质检中心、国家检测重点实验室和国家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实验室建设,统筹布局,调整发展方向,逐步打造成为国家或区域公共服务平台。多渠道加大科技经费投入,保障质检科技攻关基本经费投入。面向公众开展形式多样的质检科普活动,鼓励质检科普基地建设,办好“质检科技周”。
   加强质检文化建设。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以文化人、以文聚力,建立分层次、成体系的质检文化服务平台,完善质检文化基础设施,扩大质检文化传播影响力,打造质检文化品牌,发挥文化的先导和浸润作用,用先进文化凝聚人、塑造人、激励人。树立“大宣传”意识,整合质检新闻宣传力量,建立质检系统新媒体矩阵,提升舆论引导能力和水平,扩大质检声音影响面。总局、两委、直属检验检疫局、直属事业单位新媒体平台开通率达到100%。

(信息来源 中国质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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